|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11/08
2.公司名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已於102年11月8日通過與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台灣之星”)簽署股東協議書,並於同日簽署。本公司及本公司100%持股之
子公司鵬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鵬寶”)截至目前為止,合計共持有威寶電信股份
有限公司(簡稱”威寶”)股權47.32%。上述股東協議書之主要條件如下
(1) 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 與公司關係:無
(3) 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11/8
(4) 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a) 台灣之星擬發行2.0億股台灣之星之新股(每股面額$10)交換威寶電信股份有限
公司(簡稱威寶)100%股份,股份轉換完成後,威寶將為台灣之星持股100%之子公司。
本公司及鵬寶所持有之威寶股份將依比例轉換台灣之星新股。
(b) 本公司應於股份轉換前,於新台幣3,555,000仟元之上限內參與威寶之現金增資,
以改善威寶財務結構。
(c) 於股份轉換後,台灣之星將發行之5年期私募普通公司債新台幣35億元,以供威寶
清償過去發行予本公司、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之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將於新台幣1,750,000仟元之上限內參與認購台灣之星私募普通公司債。
(5) 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6)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預計本公司因此交易將於102年第三季
認列減損損失新台幣4,901,360仟元,惟本公司未來將無需再投入營運資金及認列威寶
之損失,而更能專注於本業之發展,提升資產運作效率,進一步提高獲利能力。
長期而言,對公司及股東權益係有正向助益。
(7) 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為使威寶與台灣之星進行股份轉換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