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5/08 發言時間 16:01:33
發言人 呂清雄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之競業情形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3/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3/05/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沈文忠  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張永青  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陳招成  執行副總經理
魏秋瑞  資深副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董事兼經理人為迴避利益與當事人有關之事項未參與外,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張永青  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昆山博好智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昆山開發區偉業路8號434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從事印刷電路板、電子零組件、電子產品的批發及進出口業務、佣金代理(拍賣除外)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或間接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沈文忠、張永青、沈軾榮及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另提報股東會解除競業
禁止之限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