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05/10 發言時間 15:25:20
發言人 呂清雄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之競業情形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6/05/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6/05/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陳瑞聰 董事暨總經理
翁宗斌 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陳招成 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魏秋瑞 資深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董事兼任經理人為迴避利益與當事人有關之事項未參與外,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魏秋瑞 資深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魏秋瑞 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太倉市沙溪鎮台資科技創新產業園岳陽路4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研發、生產及銷售新型電子元器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或間接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陳瑞聰、沈軾榮(法人董事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長崎、許勝傑
、周永嘉、翁宗斌、許炯奇、陳招成、宣明智、蔡堆及法人董事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另提報股東會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