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01/04 發言時間 16:26:33
發言人 呂清雄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知悉董事從事大陸地區之競業情形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8/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1/04
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沈軾榮董事
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沈軾榮擔任泰金寶光電(岳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沈軾榮擔任泰金寶精密(岳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泰金寶光電(岳陽)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陽市城陵磯綜合保稅區象骨港東路南側
泰金寶精密(岳陽)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陽市城陵磯綜合保稅區象骨港東路南側
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泰金寶光電(岳陽)有限公司:新型列印裝置、新型電子元器件及其部件及上述之CKD
(零件組成半成品) ,SKD元件(以零件方式成套散件)的生產,本司自產產品的銷售。
從事與本公司生產產品同類商品的批發及進出口業務(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額、授權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售後維修服務,倉儲分撥及
簡單加工業務等
泰金寶精密(岳陽)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精密塑膠製品、模具、模具配件、夾具、治具及
自製簡易設備
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或間接轉投資公司
7.經理人或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8.公司擬採行措施:將於最近一次董事會/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