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1/03/11 | 發言時間 | 15:59:25 | 發言人 | 呂清雄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978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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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依公司法369條之8第一項規定通知已取得普達系統 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3/1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1/03/11 2.公司名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11年2月14日至111年3月7日止,以公開收購方式 取得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達公司)已發行普通股共計11,768,199股, 約占普達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示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為110年3月15日)已發行股份總數21,000,000股之 56.04%股權, 已超過普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上述交易於111年3月11日完成交割, 並依據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以書面通知普達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