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0/28 發言時間 11:53:02
發言人 呂清雄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針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對本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訴訟之聲明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11/10/2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被告: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寶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仁寶資訊工業
(昆山)有限公司、仁寶信息技術(昆山)有限公司、及仁寶數碼科技(昆山)有限
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2)蘇05民初913號至916號
4.事實發生日:111/10/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對本公司及子公司提起侵害其專利權之侵權訴訟。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權益及商譽。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目前均正常營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權益及商譽。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從事代工業務以來,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投入與保護,一直以嚴格標準,謹慎處理
智慧財產權相關事宜。本公司將對該訴訟案件審慎評估,並與客戶共同研擬訴訟對應措
施後委任專業律師處理,以確保本公司之權益及商譽不受侵害。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