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12/29 發言時間 15:01:03
發言人 呂清雄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變更海外存託憑證之存託銀行及保管銀行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12/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29
2.公司名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變更海外存託憑證之存託銀行及保管銀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存託銀行:本公司終止與美國紐約梅隆銀行之存託契約,指定由摩根大通銀行
(JPMorgan Chase Bank, N.A.)為繼任之存託銀行,並簽定新存託契約,
將於113年01月02日生效。所有海外存託憑證將依據新的存託契約規定。
(2)保管銀行:為配合業務所需,本公司之海外存託憑證原保管銀行由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變更保管銀行為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