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3/30 發言時間 17:36:26
發言人 王正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海外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延長 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備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3/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30
2.公司名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海外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為
美金60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民國115年1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8832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考量海外市場環境變化,擬尋求較佳的發行時點,以維護股東權益
及確保資金募集之可行性,向金管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期間三個月,
業經金管會115年3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8491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