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5/03/30 | 發言時間 | 17:36:26 | 發言人 | 王正強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978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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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海外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延長 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備查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3/3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5/03/30 2.公司名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海外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為 美金60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民國115年1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8832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考量海外市場環境變化,擬尋求較佳的發行時點,以維護股東權益 及確保資金募集之可行性,向金管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期間三個月, 業經金管會115年3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8491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