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7 國巨*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1/06/06 | 發言時間 | 15:50:06 | 發言人 | 宋志翔 | 發言人職稱 | 投資人關係部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662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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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劃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6/0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1/06/06 2.公司名稱:國巨北美(香港)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國巨北美(香港)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母公司國巨股份有限公司,總限額及個別對象限額 已超過資金貸與作業程序所訂定之限額,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5月24日金管證 審字第1110340785號來函,要求母公司督促國巨北美(香港)有限公司訂定改善計畫且 於收受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中公告,並依改善計畫確實執 行,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母公司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母公司股東會報告 執行情況。 6.因應措施: 截至111年6月6日,國巨北美(香港)有限公司已結清與母公司國巨股份有限公司之資金 貸與金額,故已無超限之情事存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