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國巨* 公司提供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112/07/18
本次發行屬
無償配股
預定發行總數(股) 1,100,000
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
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若以本公司民國112年1月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每股510.62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
件最高上限,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總計約為新台幣561,682仟元;依既得條件,每年分攤
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185,355仟元、185,355仟元及190,972仟元。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若依本公司在外流通股份422,107,171股計算,每年對每股
盈餘稀釋情形,分別約為0.44元、0.44元及0.45元,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
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發行辦法之內容
1.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需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且期間未曾有違反公司
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保密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並達成公司
所設定公司營運目標,於各年度既得日可既得之股份比例分別為,民國113年為33%、
114年為33%、115年為34%。
惟可既得之實際股份比例與股數須再依績效期間各年度公司營運目標達成度所設定之
既得比例計算。各指標採分別於各單一績效期間年度獨立結算,計算結果到股為止,
未滿一股者無條件捨去。
2.公司營運目標以EBITDA(稅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為指標,設定達成率80%為門檻值
,達成率100%為目標值,達成率最高上限為125%。達成率未達門檻之既得股數比例為
 0%,達門檻值則既得股數比例為50%,等於目標值之既得股數比例為100%,等於或高
於達成率最高上限則既得股數比例為150%。績效達成介於門檻值及目標值,或介於目
標值與達成率最高上限之間以線性插值法計算既得比例。
備註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兩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
發行日期及相關作業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累計實際發行總數(股): 1,03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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