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7 國巨*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8/18 發言時間 15:15:05
發言人 宋志翔 發言人職稱 投資人關係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9-99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8/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18
2.公司名稱: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民國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1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1,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861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本公司【民國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實際發行日期
(即增資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本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為112年8月18日。
(3)本次增資基準日實際發行股數為1,038,153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