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7 國巨*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2/12/11 | 發言時間 | 17:29:23 | 發言人 | 宋志翔 | 發言人職稱 | 投資人關係部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662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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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捐贈財團法人國巨文教基金會 | ||||
| 符合條款 | 第 | 43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2/12/1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2/12/11 2.捐贈原由:捐贈「財團法人國巨文教基金會」為推動台灣文化藝術教育發展 3.捐贈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國巨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