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7 國巨*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2/29 發言時間 17:44:19
發言人 宋志翔 發言人職稱 投資人關係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9-99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民國113年股東常會事由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3/02/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265號3樓(海灣假日酒店VIP1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 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報告。
(4)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募集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擬以發行新股方式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免除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權期間為113/03/22~113/04/01止。
受理處所為國巨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3之1號3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