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鴻橋國際投資(股)公司
董事:鴻元國際投資(股)公司
獨立董事:林靜薇
獨立董事:張建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相同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通過解除
董事:鴻橋國際投資(股)公司
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董事
董事:鴻元國際投資(股)公司
正達國際光電(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林靜薇
建漢科技(股)公司董事
貴金影業傳媒(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張建國
大台北瓦斯(股)公司獨立董事
新海瓦斯(股)公司獨立董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