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股利分派情形 |
|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華泰 公司提供 |
| 決議(擬議) 進度 |
股利所屬 年(季)度 |
股利所屬 期間 |
期 別 |
董事會決議 (擬議)股 利分派日 | 股東會 日期 |
期初 未分 配盈 餘/待 彌補 虧損 (元) |
本期 淨利 (淨損) (元) |
可分 配盈 餘 (元) |
分配 後期 末未 分配 盈餘 (元) |
股東配發內容 | 股利分派之公司章程 | 備註 | 普通股 每股面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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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餘分配 之現金股利 (元/股) |
法定盈餘 公積發放之 現金(元/股) |
資本公積 發放之現金 (元/股) |
股東配發 之現金(股利) 總金額(元) |
盈餘轉 增資配股 (元/股) |
法定盈餘 公積轉增資 配股(元/股) |
資本公積 轉增資配股 (元/股) |
股東配股 總股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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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4季 |
110/10/01~ 110/12/31 |
1 | 111/04/28 | 不適用 | 0 | 1,530,580,505 | 1,196,329,690 | 462,414,157 | 1.00000000 | 0.0 | 0.0 | 553,735,533 | 0.0 | 0.0 | 0.0 | 0 | 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3季 |
110/07/01~ 110/09/30 |
1 | 110/10/26 | 不適用 | 644,349,203 | 356,089,624 | 1,000,438,827 | 1,000,438,827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2季 |
110/04/01~ 110/06/30 |
1 | 110/07/29 | 不適用 | 220,353,910 | 423,995,293 | 644,349,203 | 644,349,203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1季 |
110/01/01~ 110/03/31 |
1 | 110/05/04 | 不適用 | 0 | 220,353,910 | 220,353,910 | 220,353,910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註1:「可分配盈餘(元)」係指「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加計「當年度損益依公司法規定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相關法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他調整(或迴轉)事項後」之數額。
註2:依107年11 月1日修正後之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期中(包含第1季、第2季及第3季或前半年度)或年度(包含第4季或後半年度)以現金分派股利之部分,由董事會決議,無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若部分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增資配股),仍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本報表爰依公司分派期間、派息/權別、授權及申報情形等判斷決議(擬議)進度;股利所屬年度107年(含)以前,則以股東會日期或公司申報情形判斷決議(擬議)進度。
註3:股利所屬年(季)度為108年以前者,「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及「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
註4:因應主管機關函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110年原訂5月24日至6月30日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至8月間召開,延期召開股東會日期彙總表,請至110年7月及8月「股東會及除權息日曆」查詢。
| 特別股代 號/名稱 |
決議(擬議) 進度 |
股利所屬 年(季)度 |
股利所屬 期間 |
期 別 |
董事會決議 (擬議)股 利分派日 | 股東會 日期 |
期初 未分 配盈 餘/待 彌補 虧損 (元) |
本期 淨利 (淨損) (元) |
可分 配盈 餘 (元) |
分配 後期 末未 分配 盈餘 (元) |
股東配發內容 | 股利分派之公司章程 | 備註 | 普通股 每股面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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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餘分配 之現金股利 (元/股) |
法定盈餘 公積發放之 現金(元/股) |
資本公積 轉增資發放 之現金(元/股) |
股東配發 之現金(股利) 總金額(元) |
盈餘轉 增資配股 (元/股) |
法定盈餘 公積轉增資 配股(元/股) |
資本公積 轉增資配股 (元/股) |
股東配股 總股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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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9B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4季 |
110/10/01~ 110/12/31 |
1 | 111/04/28 | 不適用 | 0 | 1,530,580,505 | 1,196,329,690 | 462,414,157 | 0.22200000 | 0.0 | 0.0 | 20,602,719 | 0.0 | 0.0 | 0.0 | 0 | 乙種特別股: 本公司盈餘分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得分派之盈餘應優先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度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若無盈餘或盈餘不足以全數分派乙種特別股股息時,得分派之盈餘仍應優先分派予乙種特別股,不足額之股息則應於以後有盈餘之年度或季度優先補足。 乙種特別股股息為年利率2%,依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以現金發給,特別股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發行年度或季度及收回年度或季度股息之發放數,按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
本公司得分派之盈餘應優先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度累積未分派之股息。 |
新台幣10.0000元 |
| 2329C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4季 |
110/10/01~ 110/12/31 |
1 | 111/04/28 | 不適用 | 0 | 1,530,580,505 | 1,196,329,690 | 462,414,157 | 1.00000000 | 0.0 | 0.0 | 180,180,000 | 0.0 | 0.0 | 0.0 | 0 | 丙種特別股: 本公司盈餘分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得分派之盈餘應於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或當季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後,優先分派丙種特別股當年度或當季得分派之股息。 丙種特別股股息為年利率2%,依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以現金發給,特別股年度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發行年度或季度及收回年度或季度股息之發放數,按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當年度或當季度本公司普通股擬配發股利如超過丙種特別股股息金額者,丙種特別股股東有權參加分配,至每股丙種特別股股息金額與每股普通股股息金額相同為止。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 2329B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3季 |
110/07/01~ 110/09/30 |
1 | 110/10/26 | 不適用 | 644,349,203 | 356,089,624 | 1,000,438,827 | 1,000,438,827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乙種特別股: 本公司盈餘分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得分派之盈餘應優先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度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若無盈餘或盈餘不足以全數分派乙種特別股股息時,得分派之盈餘仍應優先分派予乙種特別股,不足額之股息則應於以後有盈餘之年度或季度優先補足。 乙種特別股股息為年利率2%,依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以現金發給,特別股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發行年度或季度及收回年度或季度股息之發放數,按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 2329C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3季 |
110/07/01~ 110/09/30 |
1 | 110/10/26 | 不適用 | 644,349,203 | 356,089,624 | 1,000,438,827 | 1,000,438,827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丙種特別股: 本公司盈餘分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得分派之盈餘應於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或當季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後,優先分派丙種特別股當年度或當季得分派之股息。 丙種特別股股息為年利率2%,依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以現金發給,特別股年度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發行年度或季度及收回年度或季度股息之發放數,按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 2329B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2季 |
110/04/01~ 110/06/30 |
1 | 110/07/29 | 不適用 | 220,353,910 | 423,995,293 | 644,349,203 | 644,349,203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乙種特別股: 本公司盈餘分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得分派之盈餘應優先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度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若無盈餘或盈餘不足以全數分派乙種特別股股息時,得分派之盈餘仍應優先分派予乙種特別股,不足額之股息則應於以後有盈餘之年度或季度優先補足。 乙種特別股股息為年利率2%,依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以現金發給,特別股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發行年度或季度及收回年度或季度股息之發放數,按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 2329C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2季 |
110/04/01~ 110/06/30 |
1 | 110/07/29 | 不適用 | 220,353,910 | 423,995,293 | 644,349,203 | 644,349,203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丙種特別股: 本公司盈餘分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得分派之盈餘應於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或當季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後,優先分派丙種特別股當年度或當季得分派之股息。 丙種特別股股息為年利率2%,依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以現金發給,特別股年度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發行年度或季度及收回年度或季度股息之發放數,按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
無。 |
新台幣10.0000元 |
| 2329B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1季 |
110/01/01~ 110/03/31 |
1 | 110/05/04 | 不適用 | 0 | 220,353,910 | 220,353,910 | 220,353,910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乙種特別股: 本公司盈餘分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得分派之盈餘應優先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度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若無盈餘或盈餘不足以全數分派乙種特別股股息時,得分派之盈餘仍應優先分派予乙種特別股,不足額之股息則應於以後有盈餘之年度或季度優先補足。 乙種特別股股息為年利率2%,依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以現金發給,特別股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發行年度或季度及收回年度或季度股息之發放數,按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
無。 |
無面額 |
| 2329C |
董事會決議 | 110年 第1季 |
110/01/01~ 110/03/31 |
1 | 110/05/04 | 不適用 | 0 | 220,353,910 | 220,353,910 | 220,353,910 | 0.0 | 0.0 | 0.0 | 0 | 0.0 | 0.0 | 0.0 | 0 | 丙種特別股: 本公司盈餘分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得分派之盈餘應於分派乙種特別股當年或當季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後,優先分派丙種特別股當年度或當季得分派之股息。 丙種特別股股息為年利率2%,依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以現金發給,特別股年度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發行年度或季度及收回年度或季度股息之發放數,按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
無。 |
無面額 |
註:「可分配盈餘(元)」係指「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加計「當年度損益依公司法規定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相關法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他調整(或迴轉)事項後」之數額。
註2:依107年11 月1日修正後之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期中(包含第1季、第2季及第3季或前半年度)或年度(包含第4季或後半年度)以現金分派股利之部分,由董事會決議,無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若部分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增資配股),仍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本報表爰依公司分派期間、派息/權別、授權及申報情形等判斷決議(擬議)進度;股利所屬年度107年(含)以前,則以股東會日期或公司申報情形判斷決議(擬議)進度。
註3:股利所屬年(季)度為108年以前者,「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及「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
註4:因應主管機關函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110年原訂5月24日至6月30日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至8月間召開,延期召開股東會日期彙總表,請至110年7月及8月「股東會及除權息日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