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9 華泰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2/24 發言時間 16:12:46
發言人 洪士民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7)3613131#686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1/02/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
2.減資緣由:本公司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因獲配員工未
達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由公司無償收回。
3.減資金額:新台幣152,000元
4.消除股份:15,200股
5.減資比率:0.003%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5,554,167,33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1/03/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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