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9 華泰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0/29 | 發言時間 | 16:38:34 | 發言人 | 洪士珉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處長 | 發言人電話 | (07)3613131#68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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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部分收回丙種特別股 | ||||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0/29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9 2.減資緣由:依本公司章程第四條之二發行條件規定,於丙種特別股發行屆滿3年之次日起 ,得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以現金收回,並辦理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811,800,000元 4.消除股份:81,180,000股 5.減資比率:11.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6,590,043,33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11/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後股本包含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24,000股後之股本。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