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5/06 發言時間 17:51:31
發言人 楊俊翰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內湖總部大樓土地及建物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5/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5/06
2.公司名稱: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處分內湖總部大樓土地及建物
 土地及建物:台北市堤頂大道二段235號1至2樓另含地下一層305號車位、
           台北市堤頂大道二段237號1至2樓另含315個車位及三個裝卸
           車位、台北市堤頂大道二段239號1至2樓及4至20樓、台北市
           堤頂大道二段241號1樓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