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詹文男
寶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陳志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就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538,938,57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79,016,669權)
佔表決總權數96.34%;反對權數10,781,68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
表決權數10,781,686權)佔表決總權數1.92%;棄權權數7,940,830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7,940,830權)佔表決總權數1.41%,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