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0/22 發言時間 08:09:50
發言人 楊俊翰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出售總部大樓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10/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0/21
2.公司名稱: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即時新聞。
6.報導內容:精英總部改私下議約,年底前有結果。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出售總部大樓相關事宜。
8.因應措施:
 發佈重大訊息說明如下:
 精英電腦之股東會於6月20日通過總部大樓售後租回方案,董事會隨之於
 7月3日通過本案交由仲量聯行進行專案行銷,同時董事會亦議決本案採
 標售或議價方式辦理。媒體報導”無人投標而改個別議價”是不正確之說法。
 截至目前為止,價格與其他合約條款尚由仲量聯行與有興趣之投資者以
 議價方式持續洽商中,精英謹遵守主管機關對上市公司訊息發佈之規定,
 也期待媒體正確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