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8/04 發言時間 15:04:49
發言人 陳惠美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興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決議不分派股利。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03/08/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派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子公司所在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通過股東決議行使審議
 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決算方案及利潤分配方案之職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