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3/09/17 | 發言時間 | 11:25:06 | 發言人 | 陳惠美 | 發言人職稱 | 處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162-1177 |
|---|---|---|---|---|---|
| 主旨 | 澄清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Q3,Q4每股純益相關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09/1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3/09/17 2.公司名稱: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C4版 6.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Q3,Q4每股純益等情形 7.發生緣由:經濟日報103/9/17報導 8.因應措施: 發佈重大訊息說明如下: 此報導純屬外界自行臆測,特此澄清,有關營收與獲利數字, 請投資人參照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之公告為參考依據。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