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1/25 發言時間 12:09:09
發言人 陳惠美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說明媒體報導三星控告本公司侵權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11/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11/25
2.公司名稱: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C3版
6.報導內容:三星控告輝達及其客戶侵犯最多八項專利,主要侵權產品為
          輝達自推的 Shield 平板電腦
7.發生緣由:經濟日報103/11/25報導
8.因應措施:
 發佈重大訊息說明如下:
 (1)本公司尚未收到三星訴狀。
 (2)此事件不影響本公司營運及出貨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