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4/06/16 發言時間 16:27:35
發言人 陳惠美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本公司104/6/16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4/06/1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郭文艷、林蔚山、王震華、詹文男
 寶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蔡乃峰、吳邦治、陳志聲
 獨立董事:馮震宇、林翰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就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
 (表決權總數:297,443,003權,贊成權數:259,414,168權/87.21%
 、反對權數:13,121,444權/4.41%、無效權數:0權/0%、棄權/未投票權數:
 24,907,391權/8.38%、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郭文艷、林蔚山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林郭文艷董事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大同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董事
   大同電線電纜科技(吳江)有限公司董事
   大同壓縮機(中山)有限公司董事
   尚志電線電纜科技(吳江)有限公司董事
   吳江大同電子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林蔚山董事
   大同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董事
   大同電線電纜科技(吳江)有限公司董事
   尚志電線電纜科技(吳江)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車墩鎮北松公路5299號
   大同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松陵鎮江興東路555號
   大同電線電纜科技(吳江)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汾湖經濟開發區汾湖大道1198號
   大同壓縮機(中山)有限公司:廣東省中山市南頭鎮升輝北路38號
   尚志電線電纜科技(吳江)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汾湖經濟開發區汾湖大道1198號
   吳江大同電子貿易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松陵鎮江興東路55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生產交、直流電動機,發電機,變速機,變頻器,變壓器,
                     可程式控制器(PCL),電線,電纜,匯流排,馬達控制開
                     關、控制盤及其元件,電扶梯與電梯零組件,各式配電盤及
                     配電器材,辦公傢俱,電機系統工程,空調系統工程,機床、
                     數控機床,電腦軟、硬體,電腦網路設備,金屬加工設備,
                     電子工業生產設備,電子、電工機械設備,銷售自產產品並
                     提供售後服務,以及從事與上述產品同類的商品(特定商品
                     除外)的進出口業務、批發業務、傭金代理(拍賣除外)及
                     其他相關配套業務(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大同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
                       生產與銷售新型顯示器(平板顯示器)和其他新型資訊通
                       信電子產品及相關軟件,及可從事非配額許可証管理,非
                       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業務及家電產品。
   大同電線電纜科技(吳江)有限公司:
                           生產新型電子元器件;電力電子器件;光電子器件;
                           汽車電子設備系統製造;寬帶接入網通信系統設備製造。
                           漆包線、電子線的生產。
   大同壓縮機(中山)有限公司:產銷製冷用壓縮機及其零組件。
   尚志電線電纜科技(吳江)有限公司:
                           生產特種電纜、金屬線材、漆包線、電子線材、電線
                           電纜連接器。
   吳江大同電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電子產品、家電產品、儀器儀表設備及醫療器
                             材;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