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7/11 發言時間 19:36:53
發言人 陳惠美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公告子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公報之規定,認列 應收帳款減損損失。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7/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7/11
2.公司名稱:興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子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公報之規定,對其特定標案之逾期應收帳款
 執行減損測試,測試後,擬針對其所有之逾期帳款美金90,841,316元(約新台幣
 29億元),全數提列減損損失。
6.因應措施:公司目前營運一切正常且資金充足,可完全支應財務周轉及所有業務
          發展,並會對該應收款項持續加強催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