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4/10 發言時間 09:13:36
發言人 陳惠美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補充公告處分Dragon Asia Trading Co., Ltd.股權之 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4/10
2.公司名稱: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搬遷相關成本及費用包括稅賦及搬遷費用,另取得之補償金
 亦將用來支應建置精英數位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所需之新土地、
 設備及廠房,上述之成本費用及支出原則上應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