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6/26 發言時間 10:30:50
發言人 陳惠美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今年業績看增10%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6/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6/26
2.公司名稱: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C4版
6.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今年業績看增10%相關事宜
7.發生緣由:經濟日報 107/06/26報導
8.因應措施:此報導純屬外界自行臆測,特此澄清,有關營收與獲利數字,
          請投資人參照本公司於公開觀測站發布之公告為參考依據。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