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2 友訊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8/12 發言時間 17:19:40
發言人 宋瑞耀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66000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全體董事同意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3/08/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3/08/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睿緒/本公司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總經理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解除其總經理任職期間就本公司所營事業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總經理陳睿緒擔任視傳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帛漢(股)公司法人
代表董事長、利基網路(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雲永科技(股)公司法
人代表董事長、零壹科技(股)公司董事、明泰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友勁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九暘電子(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快特電波(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快特(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MiiiCasa Holding (Cayman) Inc.法人代表董事、
立端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二)
1.董事會決議日:103/08/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秉毅/本公司技術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技術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解除其技術長任職期間就本公司所營事業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技術長陳秉毅擔任明泰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三)
1.董事會決議日:103/08/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奇洲/本公司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協理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解除其協理任職期間就本公司所營事業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協理林奇洲擔任捷訊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四)
1.董事會決議日:103/08/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宋瑞耀/本公司財務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財務處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解除其財務處長任職期間就本公司所營事業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財務處長宋瑞耀擔任智捷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快特電波(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快特(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捷訊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五)
1.董事會決議日:103/08/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游淑真/本公司會計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會計處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解除其會計處長任職期間就本公司所營事業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會計處長游淑真擔任雲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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