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2 友訊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6/28 發言時間 19:36:53
發言人 苗華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000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交換明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金額第二次達新台幣3億元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6/06/28
說明
1.證券名稱:
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106/6/20~106/6/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3,751,631股
交換價格:新台幣22.31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06,799仟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分利益新台幣78,383仟元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累積持有交易證券之數量:112,505,732股
金額:新台幣2,154,534仟元
持股比例:25.9075%
權利受限制情形:20,795,926股(交換公司債圈存股數)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有價證券投資佔總資產之比例:70.91%
有價證券投資佔股東權益之比例:114.92%
營運資金:新台幣-3,243,527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發行及交換辦法第九條規定,
債券持有人得於交換期間請求交換。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原因: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發行及交換辦法第九條規定,
債券持有人得於交換期間請求交換。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原因: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發行及交換辦法第九條規定,
債券持有人得於交換期間請求交換。
13.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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