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2 友訊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30 發言時間 16:47:11
發言人 張家瑞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66000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接獲經濟部裁處罰鍰乙案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13/05/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30
2.發生緣由:經濟部以本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
第48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整。
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全面檢視資安防禦機制並啟動相關檢測,並遵守個資保護
法規及法遵規定。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裁處罰款新台幣2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持續強化網路資安管控以確保資料安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為112/10/19事件之後續發展,非新的資安事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