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2 友訊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5/27 發言時間 14:58:54
發言人 張家瑞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66000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4/05/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慶欣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王炯棻/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3)吳美慧/慶欣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4)吳柏宏/董事
(5)陳進明/獨立董事
(6)朱俊雄/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慶欣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創新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台鋼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王炯棻/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玉璟有限公司董事長
   金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鋼科技大學董事
(3)吳美慧/慶欣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皇家國際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董事長)
   台鋼漢堡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賦思特品牌諮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吳柏宏/董事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陳進明/獨立董事:
   皇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朱俊雄/獨立董事:
   皇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強茂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
   114年5月27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新增
   兼職之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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