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7 旺宏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1/25 發言時間 17:04:51
發言人 吳敏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95839087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之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5/01/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25
2.減資緣由:因部份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由
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6,898,000元
4.消除股份:689,800股
5.減資比率:0.02%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6,171,591,3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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