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7 旺宏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1/29 發言時間 17:02:45
發言人 吳敏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66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之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7/01/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1/29
2.減資緣由:
因部份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由本公司無償收回
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1,626,880元
4.消除股份:162,688股
5.減資比率:0.009%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8,047,758,03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7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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