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7 旺宏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4/19 發言時間 12:32:43
發言人 吳敏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6688
主旨 針對107年4月19日工商時報報導之說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4/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4/19
2.公司名稱: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等
6.報導內容:旺宏告侵權 群聯表遺憾
7.發生緣由:奉台灣證券交易所指示確認:本公司在台對日本東芝企業
(Toshiba Corporation)及其關係企業(包括:群聯電子)提告專利侵
害,以具體落實智財保護並確保本公司、股東及國家社會之合法權益。
8.因應措施:依法進行司法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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