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7 旺宏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7/23 發言時間 17:37:14
發言人 吳敏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6688
主旨 本公司第11屆第1次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 之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8/07/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7/23
2.減資緣由:本公司無償收回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1,314,340元
4.消除股份:131,434股
5.減資比率:0.007%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8,400,134,2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8年7月23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