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7 旺宏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9/19 發言時間 12:38:50
發言人 吳敏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6688
主旨 經濟日報108年9月19日「旺宏季營收上看三成」報導之澄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9/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9/19
2.公司名稱: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旺宏季營收看增三成
7.發生緣由:奉台灣證券交易所指示,澄清前揭報導數據並非出自本公司總經理昨(18)
日受訪內容
8.因應措施:關於本公司之財務或業務資訊,本公司向來均依法揭露;並無預測或私下
揭露情事。相關訊息均以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