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7 旺宏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04/11 | 發言時間 | 17:02:24 | 發言人 | 吳敏求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786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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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奉臺灣證券交易所指示,說明四月三日地震對本公司之 影響。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4/1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04/11 2.公司名稱: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3年4月3日地震迄今對本公司之影響。 6.因應措施: (1)保險及理賠: 本公司保險範圍涵蓋地震事故,並已通報保險公司啟動理賠程序。 (2)復工及營運: 本公司業已復工並正常營運,相關產品及服務均未因而遲延。 (3)細項檢驗 本公司之設備、原料及報廢品等細項檢驗仍持續進行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