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8 光罩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4/13 發言時間 16:28:31
發言人 林良桔 發言人職稱 資訊服務部副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4370#135
主旨 補充揭露本公司109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電子書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4/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4/13
2.公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補充揭露本公司109年度個體財報電子書明細表十七薪資報酬政策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本公司109年度個體財報電子書明細表十七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本公司109年度個體財報電子書明細表十七第第1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本公司109年度個體財報電子書明細表十七第第1-2頁
(4)本公司係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薪酬。
(6)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依公司章程辦理,其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
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A.員工酬勞:依公司營運裝況提撥部分作為員工酬勞,依員工職位、績效及
任職年資之考量分配。
B.季獎金:依公司營運狀況,達到設定目標發給激勵獎金。
C.年度調薪: 視公司營運狀況進行年度調薪作業。依公司營運狀況、產業界
調薪狀況、參酌國內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等因素,再依個人考績設定薪資
調整幅度。
9.因應措施:
補充說明資料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僅為附註揭露事項之補充,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