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8 光罩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9/19 發言時間 17:34:49
發言人 楊貽婷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4370#6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取得金管會核准撤銷申報生效之114年度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9/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公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金管證發字第1140352019號函核准之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案,經主管機關114年9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4750號函核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