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0 台亞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6/01/10 | 發言時間 | 15:49:12 | 發言人 | 陳建璋 | 發言人職稱 | 副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638951-2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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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訂定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1/1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1/10 2.公司名稱:興華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5月20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26623號及101年9月20 日金管證審字1010044496號函示,本公司之子公司興華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金 貸與其子公司紹興歐柏斯光電有限公司,其資金貸與餘額已超逾所訂資金貸與限額, 應訂定改善計劃及按季公告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因興華電子連續數年虧損,淨值下降,故造成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之前開發之歐洲 市場已穩定成長中,新產品開發亦一直持續,且更積極監督歐柏斯,其分期清償之動 作也不曾間斷。又歐柏斯之新增機器已開始正式運作,已使產量大輻增加,且品質也 穩定成長中,對於未來市場之規劃及變動亦會隨時向本公司報告。截至12月底興華電 子資金貸與金額歐柏斯光電金額為新台幣38,171仟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按季公告執行情形。 (2)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