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0 台亞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9/06/11 發言時間 15:01:43
發言人 胡財能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638951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6/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11
2.公司名稱: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數位時代109/6/11「老牌LED廠光磊辦私募掀經營權鬥爭,市場派
三得電子高呼反對」報導
6.報導內容:
「三得電子顧問李守正表示,三得花10幾億元買光磊股票,三得光電及轉投資5
成的大三得合計持有光磊股權已接近2成,今年董監改選也提出11席董事名單參
選,其中三席含光磊現任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給予尊重,結果日亞化大怒而
並未通過提名,第二度重提名8席董事才獲參與董監改選。」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
(1)該報導所載內文與事實不合,並無股東所稱第二度重提名情事,特此澄清。
(2)有關股東稱持有接近2成持股乙節,經本公司查詢並未接獲股東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1向主管機關申報公告並副知本公司,故無所悉。
(3)獨立董事候選人並未向本公司揭露為大量持股股東之顧問,此部分續尋求法律
   專業意見予以釐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澄清如前,並請新聞媒體報導查明事實予以更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