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0 台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0/21 發言時間 17:28:54
發言人 戴菁甫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638951
主旨 本公司分割「系統事業群」讓與新設子公司之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10/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0/21
2.公司名稱: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10年10月21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將本
   公司「系統事業群」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
   割予新設後100%持股之既存子公司「光磊系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稱「新公司」)承受,分割基準日暫訂為110年
   12月30日。
3、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分割案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
   至110年11月22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就此
   分割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應負舉證責任),
   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
   法處理,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郵寄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力行五路1號 財務處。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