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4 華邦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4/28 發言時間 12:09:10
發言人 溫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78168 #81491
主旨 澄清103年04月26日工商時報之新聞內容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4/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4/28
2.公司名稱: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1)『法人表示,第2季DRAM市場淡季不淡……預估第2季營收約較第1
 季成長10%左右。』;以及(2)『華邦電看好今年DRAM及NOR Flash市場需求,
 決定上修今年資本支出至106億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說明如下:(1)報導中提及本公司預估營收情形,係
 屬媒體臆測,非本公司對外提供之資料。相關資訊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
 站之公告為準。;(2)本公司資本支出皆經董事會通過,並依相關法令規定,
 於董事會決議日等事實發生日時對外公告;估計今年度將支付NT$106億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