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4 華邦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6/17 發言時間 15:51:10
發言人 范祥雲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7816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認購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6/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6/17
2.公司名稱: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原持有之有價證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6.因應措施:
依原持股比例參與認購;另若因華新公司募資需求,本公司受邀擔任
特定人,認購股款額度上限5億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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