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5 智邦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2/04 發言時間 17:31:19
發言人 郭飛龍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0270-366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財團法人智邦藝術基金會」之捐贈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4/0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2/04
2.捐贈原由:贊助2015年度藝術個展專案執行及活動經費
3.捐贈金額:新台幣 461,5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智邦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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