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5 智邦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3/01 發言時間 14:52:39
發言人 林信玄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0270-152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財團法人智邦藝術基金會」之捐贈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7/03/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3/01
2.捐贈原由:贊助2018年度藝術個展專案執行及活動經費
3.捐贈金額:新台幣 6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智邦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