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5 智邦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1/14 發言時間 12:05:43
發言人 林信玄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0270-1526
主旨 澄清 01/14 工商時報對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1/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14
2.公司名稱: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1) 智邦去年擬出5566內部營運目標,.... 去年全年EPS7元應該沒有問題。
展望今年.... 法人依然樂看智邦今年首季營收仍有二位數的成長力道。
7.發生緣由:
(1) 該報導中關於本公司去年獲利及今年營收之相關訊息,係屬媒體或法人自行臆測。
(2) 本公司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從不對獲利目標發表評論,亦未編製財務預測或對
外提出任何對獲利之預測數。有關本公司之重大情事將依法以重大訊息或法說會方式予
以發佈。對於媒體報導,請投資人務必審慎保守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