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7 聯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8/19 發言時間 13:53:17
發言人 杜書伍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06-3320
主旨 澄清工商時報102年8月17日報導
符合條款 31 事實發生日 102/08/19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
2.報導日期:102/08/19
3.報導內容:有關工商時報報導,聯強取得蘋果手機產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的代理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係屬媒體臆測,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