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9 錸德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2/06/14 | 發言時間 | 17:02:25 | 發言人 | 葉垂景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兼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985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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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 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6/14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葉進泰董事 葉垂景董事 楊慰芬董事 楊子江董事 張晁祥董事 蔣為峰獨立董事 陳俊兆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 章程規定之營業範圍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二分之一 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楊慰芬: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揚州市揚子江南路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研發、設計、製造太陽能 電池組件、太陽能電池片、太陽能發電應用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