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9 錸德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4/01 發言時間 12:00:46
發言人 葉垂景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5696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4/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4/01
2.公司名稱: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東城能原倒帳,新日光錸德受波及銀行團也是受災戶,
估計總金額超過億元。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對東城能源應收帳款約5,000萬,目前尚未逾期,
且持有足額個人擔保及擔保品,由於東城是EPC(屋頂系統營造廠),
應擁有部分電站所有權,若帳款無法償還,本公司有機會從中獲得
清償,估計東城若跳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對公司
財務影響有限。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